各党支部、各部门、各教研室:
2026年清明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问题,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,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如下要求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
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与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。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专题学习、警示教育、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节前廉洁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,筑牢思想防线,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到廉洁自律、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。
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形成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当前正值学院深化内涵建设、彰显数智特色、实现高质量特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,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重要性,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为广大师生树立良好榜样,以务实作风践行“功成不必在我、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政绩导向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做到“十严禁”
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:
1.严禁使用公款、公车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旅游和探亲访友等活动。后勤处要加强对公务用车、公务接待等事项的管理,严格执行审批制度,杜绝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、公款吃喝行为。对于因公确需使用公车的情况,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,并做好使用登记。
2.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。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,采用鲜花祭扫、网络祭奠等环保、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。要坚决抵制焚烧纸钱、燃放鞭炮等污染环境、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行为,更不能参与或组织各类封建迷信活动。
3.严禁借祭祀等名义大操大办、公款吃喝、借机敛财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,不得借机收受礼品礼金。对于确实需要操办的丧葬事宜,要严格控制规模,简化程序,杜绝铺张浪费,以勤俭节约践行正确政绩观。
4.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。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各类报销凭证,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。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。
5.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电子红包等。要坚决抵制“节日腐败”,守住廉洁底线,不越纪律红线。
6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、酗酒等不良活动。
7.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实物,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的行为。
8.严禁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坚决杜绝在节日值班、应急处置、师生服务等工作中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,以务实担当的作风践行正确政绩观。
9.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干预和插手学院招生、采购、基建等敏感事项,维护公平公正的校园秩序。
10.严禁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度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以实际行动守护师生利益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,严肃追责问责
学院纪委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、触碰红线的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。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,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“四风”问题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,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节日风清气正,推动全院党员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中共重庆数字产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6年3月31日